何謂「死亡」?家庭聯合會認為,「死亡」是開始出發至靈界的人生。人在母胎中大約生活十個月後誕生到地上,開始地上界的生活。同樣地,人在地上度過八十多年生涯後,就會去到靈界展開永恆的人生。家庭聯合會把人的生涯分成三個階段,胎中生活、地上生活、靈界生活。貫穿三個生活的主題就是「愛」。
母胎中的嬰兒,在母胎中不需要呼吸,也使用不到眼睛。誕生到地上的同時,作為胎中時期之生命線的臍帶便不再需要了。這表明了胎中生活是為了地上生活而做的準備。
地上生活的真實目的,是愛的體驗與成長,並為之後的靈界生活而預備。因為在靈界是呼吸神的愛而生活。因此地上生活是必要的,我們需要家庭、親密的人際關係。死亡並非一切歸於無有,而是脫掉肉身,踏上前往嶄新世界的旅程。
死後的世界涵蓋天國、中間靈界與地獄。分階層其實不是神的盼望,而是人們自身造成的。神希望每個人都生活在幸福的天國。死後會去到那一個階層其實是由自己決定的。人們會自動地去到符合自身愛的基準之靈界。
太陽給予我們光和熱,在地上,沒有了太陽,就沒有生命。在靈界中也是如此,永遠的神就如同太陽一般,當我們越接近神,越能感受到生命的活力。這就是永生。
人的肉身由肉心與肉體構成。靈人體是由生心與靈體構成。肉心引導肉體的生存、繁殖、保護,相當於動物的本能。生心掌控人類靈性及心的部分,是神臨在之靈人體的中心。肉身行善時心會喜悅,行惡時會感到良心的譴責,這是生力要素在靈人體運轉的證據。根據肉身的善行及惡行,靈人體也會善化及惡化。